7個含金量最高的養老產業國字頭“試點工程”
一、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
1.政策依據
(1)2013年12月13日民政部《關于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號)
(2)2016年8月19日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以公建民營為重點的第二批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16〕15號)
2.試點任務
(1)明確公辦養老機構職能定位。以老年人經濟狀況和身體狀況評估為重點,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以增加入住養老機構的公開透明性為重點,建立健全社會評議和公示制度,確保公辦養老機構職能落實到位。
(2)增強公辦養老機構服務功能。公辦養老機構應當加大基礎設施改造,拓展服務功能,拓寬服務范圍,提高護理性床位的數量和比重。開展服務項目和設施安全標準化建設,豐富信息化服務手段,提高人員隊伍素質。
(3)推行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通過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公建民營機構發展。加強監督管理,明晰權責關系,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養老用途不改變、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4)探索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
3.試點范圍
自2013年12月啟動開展第一批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共有1100多家公辦養老機構實施了公建(辦)民營,其中,29個省(區、市)選取了126家試點單位在民政部備案。
二、以房養老試點
1.政策依據
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保監發〔2014〕53號)
2.試點任務
開展試點以健全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引導社會形成新的養老保障習慣,增強養老保障體系的可持續性。拓寬養老保障資金渠道,提升老年人養老保障水平。豐富老年人的養老選擇。探索保險業進一步參與養老服務業的路子。
3.試點范圍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三、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
1.政策依據
2013年12月27日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13〕23號)
2.試點任務
通過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促進試點地區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創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出臺一批可持續、可復制的政策措施和體制機制創新成果,形成一批競爭力強、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服務機構和產業集群,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示范經驗。
3.試點范圍
2014年8月26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42個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西城區、朝陽區,天津市靜??h,河北省秦皇島市、廊坊市,山西省晉中市,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遼寧省沈陽市、遼陽市,吉林省長春市、梅河口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上海市浦東新區、閔行區,江蘇省南京市、無錫市,浙江省杭州市、溫州市,安徽省安慶市、馬鞍山市,福建省廈門市,江西省南昌市、撫州市,山東省濰坊市、濱州市,河南省洛陽市、漯河市,湖北省武漢市、宜昌市,湖南省長沙市、湘潭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重慶市渝中區、巴南區,四川省瀘州市,貴州省貴陽市,云南省曲靖市,陜西省西安市,甘肅省蘭州市。
4.工作重點
(1)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試點地區可依據地方實際,加快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建設,重點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便捷服務、拓展養老服務項目;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制定公辦機構入院評估標準等管理辦法;增加護理型機構和床位比重;推進有條件的公辦機構改制或公建民營;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建立對口支援和合作機制等。
(2)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重點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加大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力度,提供便捷登記管理服務,支持社會力量運營公有產權養老服務設施,制定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等引導扶持政策。
(3)完善養老服務發展政策。以確保中央政策“落地”和完善地方配套政策為方向,重點加大財政投入、加強金融支持、強化土地供應、落實稅費優惠,完善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政策,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障制度,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生活等。
(4)強化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試點地區可結合城市規劃修訂工作,重點落實人均規劃用地指標、嚴格配建新建城區和居?。ㄐ。﹨^養老服務設施、加快完善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切實發揮社區綜合設施為老服務功能、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加強老年人宜居環境建設等。
(5)創新養老服務供給方式。試點地區應著力推動服務觀念、方式、技術創新,重點推動醫養融合發展,促進養老與家政、保險、教育、健身、旅游等相關領域互動發展;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務信息化水平;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拓展文化娛樂服務;引導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等。
(6)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試點地區要充分發揮養老服務業涉及領域廣、產業鏈長、發展潛力大等特點,重點鼓勵發展養老服務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促進養老服務領域的研發設計、信息咨詢、產品制造、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等上下游產業集聚化發展等。
(7)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試點地區要將養老服務業作為重要的就業渠道,重點支持應屆畢業生進入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就業,扶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加強人才引進,強化職業培訓、提高職業待遇、暢通職業發展通道等。
(8)強化養老服務市場監管。試點地區要重點做好準入和退出登記、加強價格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強化行業自律等。
四、全國市場化養老服務產業試點
1.政策依據
財政部、商務部《關于開展以市場化方式發展養老服務產業試點的通知》(財建辦〔2014〕48號)
2.試點任務
通過采取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地方政府、銀行、企業共同出資設立基金平臺,按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支持發展居家養老、集中養老、社區綜合服務等多種形式、面向基層大眾的養老服務產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加速、融合發展,探索以市場化、商業化方式支持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有效模式。
3.試點范圍
財政部、商務部于2014年在內蒙古、吉林、江西、山東、安徽、湖北、湖南、甘肅等8個省(自治區)開展以市場化方式發展養老服務產業試點工作,中央財政下撥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24億元,支持以市場化方式發展養老服務產業試點。
4.試點主要內容
(1)中央財政安排試點引導資金,與地方政府以及銀行、企業等其他社會投資者共同投入,設立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基金,其中,中央及地方政府出資額不超過基金募集總額的20%。
(2)基金投向養老服務產業,重點支持建設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培育有競爭力的品牌養老服務企業,發展有活力的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研發養老服務產品,推動養老服務與家政、醫療等生活性服務產業融合發展。其中,投入居家養老、社區綜合服務、大眾化集中養老等面向大眾的養老服務產業的比例不低于60%。
(3)基金委托專業管理團隊按市場化方式運作,地方政府負責制定基金管理制度,明確基金發起、基金募集、股東權益、投向、分紅、贖回等有關內容,但不參與基金的具體運營。
(4)試點地方政府整合中央試點資金、地方配套資金以及中央基建投資等,加大對養老服務產業的支持力度,并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 號)關于土地、金融、收費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破除制約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制度障礙,營造有利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
五、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
1.政策依據
2016年5月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遴選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國衛辦家庭函〔2016〕511號)
2.試點任務
通過開展醫養結合工作試點,促進試點地區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率先構建起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綜合連續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醫養結合體制機制,出臺一批可持續、可復制的體制機制和創新成果,創新醫養結合管理機制和服務模式,為全國醫養結合工作提供示范經驗。
3.試點范圍
截止到2016年9月22日,兩部委共確定兩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名單如下:
六、長期護理險制度試點
1.政策依據
2016年6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人社廳發〔2016〕80號)
2.試點任務
探索建立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資金或服務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利用1-2年試點時間,積累經驗,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
探索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范圍、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政策體系;探索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等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探索各類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護理人員服務質量評價、協議管理和費用結算等辦法;探索長期護理保險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
3.試點范圍
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上海市,江蘇省南通市、蘇州市,浙江省寧波市,安徽省安慶市,江西省上饒市,山東省青島市,湖北省荊門市,廣東省廣州市,重慶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市。其中,吉林和山東兩省作為國家試點的重點聯系省份。
七、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1.政策依據
(1)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
(2)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1號)
2.試點任務
通過中央資金引導,鼓勵地方加大政策創新和資金投入力度,統籌各類資源,優化發展環境,逐步認識和把握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規律,形成一批服務內容全面覆蓋、社會力量競爭參與、人民群眾普遍認可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成功經驗,形成比較完備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環境和推動機制,鼓勵其它地區借鑒應用,快速提高我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試點資金以打造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軟環境和軟實力為主,硬件設施建設為輔。
3.試點范圍
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民政部和財政部共同確定北京市豐臺區等26個市(區)作為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名單如下:北京市豐臺區、石景山區,天津市河東區,石家莊市,太原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上海市松江區、虹口區,南京市,蘇州市,杭州市,寧波市,銅陵市,南昌市,濟南市,威海市,武漢市,長沙市,湘潭市,廣州市,成都市,昆明市,蘭州市,海東市。
4. 重點支持領域
(1)支持通過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管理運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龍頭社會組織或機構、企業,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主體。
(2)支持城鄉敬老院、養老院等養老機構開展延伸服務,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或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技術支撐。
(3)支持探索多種模式的“互聯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和智能養老技術應用,促進供需雙方對接,為老年人提供質優價廉、形式多樣的服務。
(4)支持養老護理人員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服務人員培養,增強養老護理職業吸引力,提升養老護理人員素質。
(5)推動完善相關養老服務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積極培育和發展第三方監管機構和組織,建立服務監管長效機制,保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水平。
(6)支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積極推進醫養結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獲得方便、快捷、適宜的醫療衛生服務。
(7)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支持依托農村敬老院、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資源建設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滿足城鄉老年人特別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獨、高齡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